自2017年4月7日首批28路督查组成员分赴“2+26”城市至今,这场被国家环保部视为环保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行动已进行80余天了。
在这80多天里,28路督查组共进行了五轮次督查。经济观察报记者通过对环保部公布的前五轮次督查数据进行统计发现,4月7日至6月22日,前五轮次共督查企业26127家,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有17857家,占总数比例超过68%。
6月28日,经济观察报记者向国家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了解到,目前第六轮次督查工作正在按部就班地进行,各督查组共检查428家企业,208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占比48%,其中“散乱污”企业42家。据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对已发现问题企业的后续处理工作。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在环保部第四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人员培训班结束后,学员们将陆续参与第七和第八轮次强化督查工作,其中112名参训人员于6月29日奔赴28城开展工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在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这些被查出的问题企业,首先要依法依规,按照标准,按照现在比较透明的环保政策去处理,但同时要讲究公平、公开、公正,一些较为临时性的举措还是要尽可能地减少。从目前来看,总的督查力度还在加大,督查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效,发现问题的企业数量总体上正逐渐减少,但在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中,要完全解决问题,尚需一个过程。”
前五轮督查
一年、28个督查组5600人、28个城市、25次轮换,截至6月22日,28个督查组已完成第五轮次(6月9日至6月22日)强化督查工作。
根据环保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在今年3月23日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2+26”城市是指北京市、天津市及河北、山西、山东、河南4省的26市。其中26市分别为:河北省8市(石家庄、唐山、廊坊等),山西省4市(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7市(济南、淄博等),河南省7市(郑州、开封、焦作等)。
这份《工作方案》明确了督查的主要任务是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全面降低区域污染排放负荷。
同时《工作方案》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监测网能力建设。10月底前,要求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28城要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和小燃煤锅炉“清零”工作;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完成“禁煤区”建设任务等。
经济观察报记者对前五轮督查数据分别进行统计发现,在第一轮次督查(4月7日至4月27日)中,28路督查组共督查企业5713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3832家,占比达67.1%,仅“散乱污”问题企业就有1234家。第二轮次督查(4月28日至5月11日)共对3846家企业进行了督查,发现问题企业2546家,占比66.2%,945个“散乱污”企业。此外,第三轮次督查(5月12日至5月25日)共检查4678家企业,发现3419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占比达73%,“散乱污”企业1209家。第四轮次督查(5月26日至6月8日)工作组共检查5592家企业,发现4203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占比高达75%,1390个“散乱污”企业。第五轮次督查共检查了6298家企业,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3857家,占比仍高达61%以上,“散乱污”企业1220家。
可以看出,在前五轮次督查行动中,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数量仍是居高不下,总体占比都在60%以上。经济观察报记者统计发现,前五轮次督查共督查26127家企业,存在问题的企业有17857家之多,占总数比例超过68%。
李佐军告诉经济观察报,“对于企业而言,首先要提高环保意识,积极配合政府环保督查。同时,要处理好环保与自身的利益关系,进一步强化企业环保的社会责任。因为环保力度的加大对企业利益,在短期来看有一定冲击,所以企业要正确处理好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的关系,平衡短期经济利益,这对企业的战略发展是非常关键的方面。”
“除此之外,企业要想解决环境问题,最重要的是提高自身的效率,只有提高效率,才能减少对资源、能源和环境的依赖。”李佐军对经济观察报表示,企业主要通过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来获取效益,这同时可以解决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从政府层面来讲,此次强化督查行动,一要突出压力传导,二要坚持问题导向,三要明确督查重点,四要强化整改落实,五要保证督查质量。“督政”与“督企”并重,要紧盯大型企业的达标排放情况,同时严查“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取缔情况。
“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将责任落实到人,书面反馈整改情况,逐个解决销号。同时责成相关方面进一步调查处理、追究责任,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绝不姑息,及时要求地方环保部门调查取证,依法予以处罚。”环保部相关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报。
上述环保部官员要求,28个督查组要继续保持督查力度,深入乡镇、村等环境监管薄弱区域,特别是边界的结合部或管辖的“飞地”(隶属于某一行政区管辖但不与本区毗连的土地),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证大气污染强化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另外,据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第五轮督查过程中,第16督查组对山东省淄博市开展驻点督查时,针对该地行业多、企业多的特点,重点紧盯“高架源”、“散乱污”企业,采用随机抽查、定点督查等方式,对城乡、县域、产业的结合部进行重点督查,而且督查不打招呼,防止企业采取临时停产、断电等方式规避检查。
“在为期一周(6月16日至6月22日)的督查中,第16督查组共检查了197家企业,发现问题企业162家。其中‘散乱污’企业77家。该督查组在本周检查企业数量、发现企业问题数量和‘散乱污’问题企业数量均为最高。”上述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报。
“散乱污”企业集群
根据督查组在前五轮次督查中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清单,经济观察报记者通过观察发现,多地存在多个“散乱污”企业集群。其中,河北省邯郸市冀南新区城南办事处和光禄镇聚集了300余家废塑料加工企业,均没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邢台市多地集聚了1000余家小板材、板条加工厂,仅火炬街道办事处和东汪镇就有近800家,大部分企业没有环保审批手续,也没有环保治理设施;廊坊市文安县、霸州市等地集聚了300余家喷涂等金属表面处理加工厂,大部分企业均未安装环保治理设施。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上述问题企业,各地督查组已移交当地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屡禁不止、擅自撕毁封条违法生产的,各地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环境保护部将公开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
上述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报,“由于‘散乱污’企业本身存在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工艺差、管理乱、污染严重等特点,所以它一直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也是本次强化督查的重点。接下来,各督查组将继续以‘散乱污’企业为督查重点,督促地方积极行动,加大打击力度,按时完成‘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防止死灰复燃。”
除河北省以外,山东省、山西省、河南省等地也都存在多个“散乱污”企业集群问题。比如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聚集近百家重油存储企业,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聚集19家小沥青生产企业,无环保设施,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
根据上述《工作方案》要求,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郑州、安阳、焦作等城市,10月底前基本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依法取缔工作;其他城市10月底前取缔一半以上。6月29日,记者从河北省环保厅了解到,目前,河北省治理“小散乱污”企业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6月19日,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杨智明表示,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监察行动中,发现有的地方对“散乱污”企业底数不清,排查台帐与实际严重不符,有的对“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接下来要进一步做好发现问题的分批交办工作,对已经反馈和移交地方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进,挂账督办,确保整改彻底,严防问题复发。”
经济观察报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目前个别企业仍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或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突出问题。比如,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的淄博圣跃窑炉材料有限公司球磨机、搅拌机上料口、滚筒式干式永磁磁选机均无粉尘收集处理装置,粉尘无组织排放。
6月29日,经济观察报记者从淄博圣跃窑炉材料有限公司了解到,在督查组对其进行检查后,这家公司早已停产。该企业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已对其进行了关停,“目前已不再进行生产了,政府没有罚款,但设备要求拆除和运出,目前还没有完全拆除,我们接下来准备转向其它行业发展。”这家公司负责人并未透露转向什么行业。
李佐军对经济观察报表示,“解决环境问题最主要的是要依靠法治,要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并且实实在在的落地,这样才能达到比较好的效果。当前环境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区域之间的一个外部性问题,所以区域间的联防联控,采取区域间的协同行动,这是解决当前环境问题非常迫切需要加强的一个方面。与此同时,还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调动每一个人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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